84、2010年,甲乙丙丁四人各出资50万,投资经营和田玉,四人订立了书面的合伙协议,但并未约定利润分配和债务承担的比例。此后,他们向某银行借款160万元,约定2013年10月1日前清偿借款,丁经其他三人同意,于2013年1月退出了合伙。2013年7月,戊经甲乙丙三人同意,加入合伙。2013年8月,庚要求加入合伙,甲乙丙三人同意,戊不同意。庚此后参与合伙事务处理,在于甲乙共赴和田购玉过程中,因纠纷几人将辛打伤。2013年9月,几人的合伙经营失败,合伙财产全部损失。
对于银行债务的清偿,下列说法正确的有: